“就算是将来真的动迁,我在村子东边建的那些大棚肯定也能补偿不少钱,”他自欺欺人地这样安慰着自己,以逃避对未来形势发展的强烈担忧,以及对自己的决策是否失误的强烈担忧,“也不一定比留着这套房子少赚钱。这套房子在村子里边,出来进去都不大方便,连我的车都没地方放。将来就算是我结婚要用房子,我也完全可以在我的园子里建几间小别墅一样的房子,绝对比现在卖的房子要强多了。另外,就算我现在留着不卖这套房子,估计凌菲也不会跟我在农村过日子的,她是铁了心地要和我散伙,我早看透她了……”
卖房子的正式签约仪式是在田福安的饭店里举行的,双方各找了两三个年纪不是很大的见证人,一手交钱一手交宅基证,很快就把事情办得妥妥的了,然后就是大家坐在一起喝一顿酒和吃一顿饭了。这顿饭是卖房子的一方也就是道武掏钱请的。同时,作为礼节性的老规矩,他在房价上又主动让了1千块钱,他让这1千块钱让得连买房子的人和具体负责写合同的人都大大地吃了一惊,这个突然多出来的举动再一次证明了他那深入骨髓里的迂沫和穷讲究。另外,这个房子虽然事实上是属于桂明的,但宅基证上的名字依然是道武,所以儿子的卖房合同上还得板正地写上老子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