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娜显然很健谈。我拣果子,她和面做饼时,她继续给我讲这家人的各种琐事:关于她的已故男、女主人的,关于她称作“孩子们”的那几个年轻人的。
她说,老里弗斯先生是个非常朴实的人,但他是位绅士,出身于一个十分古老的家族。泽边庄打一造好就属于里弗斯家。她断定说:“它大约有两百来年历史了——尽管它看上去只是一座简陋的小房子,根本没法跟下面莫尔顿谷奥利弗先生的豪华住宅相比。可是我还记得,比尔·奥利弗的父亲是个制作缝衣针的工匠,而里弗斯家,打从亨利时代起就已经是个乡绅了。任何人只要看一看莫尔顿教堂法衣室里的登记簿就可以知道。”不过,她也承认,“老主人和别的乡邻一样——没有多大出众的地方,酷爱打猎,喜欢耕作什么的。”女主人就不同了。她读过很多书,很有学问,“孩子们”都像她。在附近这一带,没有人像他们那样的,以前也没有。他们喜欢读书,三个全喜欢,差不多打从会说话的时候起就这样。他们一直“有他们自己的一套”。圣约翰先生一长大就进了大学,当上了牧师,两个姑娘一念完中学,就去找家庭教师做。她们告诉过她,她们的父亲几年前由于信托人破了产,损失了很大一笔钱。既然父亲现在已经没有钱,不能给她们什么财产,她们就只好自己去挣钱养活自己了。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她们极少回家来住,现在只是因为父亲去世,她们才回来住几个星期。不过她们非常喜欢泽边庄和莫尔顿,喜欢周围所有的这些沼泽和小山。她们到过伦敦和别的许多大城市,可她们总是说,哪儿也比不上家乡好。而且两姐妹互相很合得来——从来不争不吵。她真不知道哪儿还有这样团结和睦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