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盖兹——这才真正是,或者至少法律上是他的名字。在他十七岁那年,当美好前程的大门向他开启的那一重要时刻——那时他看到了丹恩·科迪的快艇在苏必利尔湖最险恶的滩头抛了锚——他改了名字。就是这个詹姆斯·盖兹穿着一件撕破了的绿色运动衫和一条帆布裤子,沿着海岸已经整整游荡了一个下午,可是当他借到一只小船,划向“托洛恩号”告诉科迪风暴将要来临、半个小时之后他便会遭到厄运的时候,他已经是杰伊·盖茨比了。
我想就是在此之前,他一定早把这个新名字准备好了。他的父母是那种碌碌无为的庄稼人——他那丰富的想象力从来也没有真正地把他们当成是他的父母。长岛西卵上的杰伊·盖茨比,事实上是他对自我的柏拉图似的观念的产物。他是上帝之子——如果这一短语还有其他丰富含义的话,它在这里只用其本意——他要为天父的事业而献身,服务于这一博大而又粗俗、浮华而又美丽的事业。所以他想出了一个十七岁男孩所可能想出的一个杰伊·盖茨比的人物来,而且一直到死他始终忠实于他的这一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