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度政策不断协调、平台引领成效显著
近年来,“一带一路”经贸合作机制不断完善。2015年12月印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若干意见》、2017年5月发布的《推进“一带一路”贸易畅通合作倡议》等文件,积极推动了多边和双边贸易合作、次区域合作、经济走廊、产业园区、博览会、政策对接等多元合作机制的建立。中国充分发挥经贸论坛等多双边经贸合作机制和平台作用,加强与“一带一路”国家政策对接与沟通,聚焦贸易畅通机制务实运行,取得积极成效。《推进“一带一路”贸易畅通合作倡议》已吸引了8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的参与,签署了100多项合作文件,实现了50多种农产品食品检疫的准入,通关时间缩短了90%。截至2022年3月1日,中国已与17个国家建立了贸易畅通工作组,与46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投资合作工作组,与13个沿线国家签署了7个自贸协定,与20个沿线国家签订了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安排,与沿线的10多个国家签署了第三方市场合作文件,与沿线的17个国家建立了双边电子商务合作机制,开通了7条边境口岸农产品绿色通道。这些制度与政策安排提高了中国与沿线国家的贸易便利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