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关于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写作“分工问题”。《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写作是由两人共同完成的,再加上他们在写作过程中思想还处于形成过程中,那么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写作过程中各自究竟发挥了什么作用这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从草稿来看,两人笔迹分明,这就需要对草稿的写作过程,譬如就要对马克思如何对恩格斯的笔迹作出修改和增补进行分析。而且,这一分析还不能停留在对两个人笔迹的辨别等文献考证上。
广松涉之所以花如此大的力气对《德意志意识形态》进行文献考证,其意图是要论证“恩格斯主导说”,即在马克思和恩格斯创立唯物史观的过程中起主导作用的是恩格斯,“仅就第1篇而言,应该断定恩格斯是原创者”[3]。针对广松涉所提倡的“恩格斯主导说”,望月清司通过判读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笔迹,并在考虑到两人笔迹整合性的基础上,提出了判别两人思想的“识别标准”[4],并以此为标准,提出了一个马克思是“分工展开史论”、恩格斯是“所有形式史论”的结论,并通过这两种史论否定了两人的“一体说”,与此同时,他得出了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是马克思而非恩格斯占主导地位的结论。细谷昂认为,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以前,马克思和恩格斯之间“在理论本质上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和观点的对立是很自然的事情”[5],但是两人“在基本思想一致的前提下,各持己见,相互争论,扬弃到更高的水平,从而到达‘同一个结论’的看法也是妥当的”[6],这是一个所谓的马克思和恩格斯互补说。中川弘也批判了广松的“恩格斯主导说”,他指出,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存在着“视角和‘位相’各异”的3种“史论”[7],它们“只被理解为彼此‘照应’的东西……它们在‘照应’关系中的具体顺序还没有被理解为具有严密整体次序的体系”[8],但是,“我们至少可以推断,在获得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基本视角和坐标以及由此出发展开‘史论’上,发挥‘主导性’的与其说是恩格斯,还不如说是马克思”[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