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杨虎城派赴奉化见蒋陈述西安方面意见的李志刚飞回西安,带回蒋介石10日手书一封。内称:对于张学良,“稍假时日,必为之设法,使仍有效力革命之机会,以无负其爱国之苦心”,同时重申其和平解决西北问题的宗旨,强调“中央处置陕甘,亦必以政治建设为主,绝不致引起战事”。他又强调:“须知陕西,无论军民,不能离整个国家而存在,中央更不能无陕西以作国防之基础;中央离陕西无以建国,陕西离中央无以遂其生存与发展。故必须立下决心,向和平统一之方向做去,迅复事变以前之常态,确立此后努力之始基。”
15日,杨虎城派往南京的代表之一米春霖从奉化返回西安,进一步带来蒋介石和张学良的亲笔函,以及经过蒋介石修改认定的甲、乙两案。蒋介石在信中明确表示,张学良此时“为国为友为私为公计,皆无回陕之理”,要西安方面“勿再以此为言”。对此,西安三方均明确表示不能接受。根据周恩来的提议,杨虎城、于学忠等同意于16日首先通电取消一切临时组织,接受南京革职留任的处分,同时坚决拒绝乙案,基本接受甲案,但提出对甲案必须做部分修改。随后奉命派往奉化的鲍文樾、李志刚等带去的解决方案,仍与前此方案没有多少区别,对张学良的意见也未做任何考虑,只是在具体内容和谈判目的上,增加了关于要中央军退出甘肃、让东北军前伸至咸阳,并允许东北军和第17路军各一部留驻西安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