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虽然不满,但总比没有强。
有句话不是说的好吗,当没有更好的时候,街头小巷中四五十岁的阿姨也能勉强接受。
知道了自己的金手指,我第一时间就想到了卖东西。
然而大明刚打过仗,再加上刚从元人统治过来没多少年,大明真的没有想象中的富有。
而且以爷爷的脾气,见到我赚到钱了,肯定会厚着脸皮把我的钱抢走,然后会对我的金手指感兴趣。
想想爷爷杀人时的恐怖,我觉得如果他知道了我的金手指,估计就算我是他孙子,也照样会毫不留情的下手。
所以我跑了,我偷偷的跟着郑和跑了,然后在外面一流浪就是5年的时间。
等我再回去的时候,年轻身体硬朗的爷爷,头上已经有了根根白发。
当时老头还很生气,还不想见我,结果得知我有钱以后,就屁颠屁颠的喊我孙子了。
哈哈哈,想起那天就好笑。
从那以后我努力的表现自己,甚至不惜暴露一部分超市能力,终于得到了太孙之位。
当然了,更重要的是,那个曾经在我出生的时候,提议弄死我的秃头和尚,也在我那稚嫩的计谋中嘎了。
虽然为此我在灵前跪了7天,但我心里格外的舒坦。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别以为小爷刚出生,就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哼哼,你个老秃驴,死球吧你。